2014年2月22日 星期六

漲金融營業稅 恐直接轉嫁客戶

漲金融營業稅 恐直接轉嫁客戶 (中央社)

財政部有意調漲金融營業稅,對金融業獲利造成壓力。業者表示,銀行業者可能將成本的增加轉嫁至放款利率的加價上,授信戶利息支出負擔加重,變相引導銀行利差的擴大。

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試算,金融營業稅每調高1個百分點,全體銀行約損失超過新台幣90億元;調高3個百分點就損失近300億元,平均吃掉各銀行每股獲利約2成,部分可成為國庫稅收。

不過,包括現任主委曾銘宗及前任主委陳裕璋,都曾力陳不宜調漲金融營業稅。金融營業稅是在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時,因銀行逾放大幅攀升,需提列呆帳因應,為降低銀行業者負擔,在1999年公告將銀行營業稅自5%降至2%,但同時規定,當逾放比降至1%以下時,即停止適用。

法人估計,由於金融業沒有進項稅額,在計算營業稅時以銷售稅額為主,由於是以營收為計算基礎,復徵金融營業稅對大型銀行的衝擊比中小型銀行更為劇烈。根據法人估算,對個別銀行獲利衝擊前5名依序為台北富邦銀行、國泰世華銀行、第一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及中國信託商銀。

金融業者表示,包括英國、法國、日本、南韓、新加坡等,都免徵金融營業稅,只課徵營所稅;相對的,台灣目前金融營業稅率2%,因無進項稅額扣抵,實際稅率遠高於其他行業,調漲金融營業稅,將對金融業競爭力有實際衝擊。事實上,去年就有多位立委提案調高金融營業稅,主要是因為近年金融業經營狀況大為改善,除擁有高獲利、低逾放率外,3%營業稅也不必拿去打銷呆帳,因而被視為有圖利之嫌。

金控高層認為,台灣金融業獲利雖然近年來大幅提升,但包括國銀平均資產報酬率(ROA)及股東權益報酬率(ROE)都還比不上國際水準,加上主管機關要求放款覆蓋率、第一類放款覆蓋率都應達到1%水準,金融業每年就有正常提存壓力,在政策主導國內金融業往亞洲區域銀行邁進的同時,調漲金融營業稅是倒行逆施之舉。
業者認為,台灣的金融營業稅過去主要拿來補充金融重建基金與安定基金,政府的財政問題要如何解決,應通盤檢討,不應針對特定行業,也不應拿來補貼政府的財政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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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評析:


台灣的金融業一直都是政府的特許行業而且是極度少數的寡占行業,尤其台灣過去又是一個外匯管制的國家,金融業本來就是一個穩賺不賠的特殊產業!!而台灣歷經幾次的金融風暴之後轉向於金融改革,1985年本土的十信事件引爆國內擠兌,而財政部在事件爆發之後轉而將十信委由合作金庫託管,此一事件當時也是台灣金融史上首次爆發金額超過百億以上的重大弊案!!以此事件之後政府依據銀行法修改第46條規章制定存款保險條例並成立所謂的中央存款保險公司負責一般存戶的存款保險,也就是目前一般人普遍都認為台灣的銀行不會倒,而政府保障一般存戶的存款權益上限300萬元,政府也不斷的做廣告來宣傳.


1989年政府開放銀行利率自由化,1992年16家新制銀行奉准設立,1995年台灣取消了外資投資總額的限制,至此台灣可以說是正式邁向了金融國際化和自由化的市場.而外資也正式得以進入了台灣市場.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爆發,台灣在度過了這段危機之後於2001年開始進行了一次金改,而一次金改的具體方案是在二年內將金融機構壞帳比率降到5%以下,銀行資本適足率提高到8%以上。一次金改約花費近新台幣1.4兆元。目的是解決國內一般金融機構逾放比過高的問題,簡單講就是打銷銀行長久以來的呆帳啦!!

2001年立法院通過了行政院的金融重建基金的設置及管理條例並調降了銀行的營業稅作為各銀行打消呆帳的資金來源.2004年陳水扁再次當選總統,全面啟動台灣的二次金改計畫,宣布第二次金改四大目標:1明年底(2005)前至少3家金控市佔率超過10%.2.公股金融機構的家數今年底(2004)以前由12家減為6家.3.金控家數明年底(2005)前減半成為7家.4.至少一家金控到海外掛牌或引進外資.

其實大家都知道二次金改並沒有為台灣的金融體系帶來預期的效果,所謂強化台灣金控體系與銀行的競爭力的目標最後不過是一連串爆發的金融弊案,各財團無所不用其極的插旗購併,簡直就是一場台灣金融史上官商勾結的鬧劇!!2008年環球金融危機最後演變成為百年一見的金融海嘯,台灣在政黨二次輪替之後台灣的金融業就一路進入到了現在這個階段.當然這二年的過程中政府是不是在進行所謂的三次金改?包括課徵證所稅"奢侈稅"討論海峽兩岸的貨幣清算機制與共同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等等,雖然政府從來都沒有承認~不過台灣的金融業的確還有很大的改革進步空間.包括:證券"信託"保險"授信"外匯等相關業務~台灣目前與國際接軌的差距都還很遙遠!!
事實上調降金融營業稅的原因在當時的確有時空上的需求條件與政治背景,但以稅賦公平的合理性而言這就產生了很大的爭議!!銀行"金控在政府特許的環境之下大賺暴利而又獲得大幅度的稅負減免,這如何能讓人服氣?不要小看這幾%的營業稅減免的優惠,一年就能為銀行金控創造數億至數十億的獲利!!當然所謂的金控高層或是銀行家都是既得利益者,特別的是台灣這些大型的民營金控都掌控在財團手中,政府如果要加稅(調高金融營業稅)無疑就跟要漲價一樣,這怎麼可能會得到金控財團的認同?再者台灣是一個民主國家,動不動就要選舉~你想想看這會有什麼公平正義可言?
好像扯遠了~

回到主題,政府要調漲金融營業稅的政策要看執政者的魄力與企圖心,還要看財政部有沒有申張稅賦公平的道德勇氣!!不是一天到晚只會想要從小老百姓的手中挖錢.(警察拼命開交通罰單,課徵什麼二代補充健保稅)當然羊毛出在羊身上,政府如果調漲金融營業稅可以想見的是最後一定又轉嫁到了客戶身上.銀行的獲利來源在於利差,這在台灣目前的金融環境之下對於這些銀行金控來說還是有相當的優勢!!你是銀行的客戶嗎?如果是~那你該想想怎麼爭取並維持屬於你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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